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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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荆州江陵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江来江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江陵县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9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人次。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由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县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4738302(县人社局)。
附件1: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附件3: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5: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江陵县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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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2023年湖北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是1月11日至1月13日。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事业单位考试的特点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
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湖北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3
湖北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3预计是2月中下旬,考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2日,是否参加联考目前还不确定,这也是湖北事业编制首次和往年联考时间不一样,具体情况以各地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为准。
一、湖北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3
刚刚,湖北人社发布消息,称湖北省将于4月初举行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较往年提前一个多月,以期更紧密衔接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就业、更积极满足各类社会人才求职应聘需求。
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拟于2月下旬前发布,随即接受考生网上注册和报名。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和武汉市等17个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将参加本次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平台。
二、湖北编制怎么报考
1.查看公告以及职位表,确定报考岗位
2.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3.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缴费成功——打印准考证——笔试
4.面试。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5.体检、考察。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6.公示及备案。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和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省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7.办理聘用手续。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湖北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3
湖北省事业单位2023年考试时间
湖北省事业单位2023年考试时间是4月2日。
湖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刚刚发布,此次招聘1132人,将在4月2日组织笔试,考试科目是职测和综应。
考试时间是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08:30—10:00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考《综合应用能力》。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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