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教师招聘网最新招聘(海南教师招聘考试一般在几月份)

本文目录
- 海南教师招聘考试一般在几月份
- 海口市教师招聘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考试内容有哪些
- 请问海南特岗教师的待遇好不好
- 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 2013年海南华侨中学招聘8名中学教师公告
- 2022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公告(海口)
- 2022海南特岗教师出公告时间
- 2015海南海口文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16人公告
海南教师招聘考试一般在几月份
就2016年海南教师招聘考试的时间来看,主要是集中在4、5、6三个月。
这是一部分的招聘公告,你参考!
海南教师招聘不是统考,是各个单位单独出招聘公告。
具体关注海南中公教师招聘考试网,可以查看海南教师招聘公告信息。公告会有明确的报名时间和具体说明,只要你满足报考条件,都可以参加报考海南教师招聘考试。
海口市教师招聘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考试内容有哪些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海口市教师招聘报名时间一般在4-6月份。2013年是海口四个区各自发布招聘公告,2014年预计也是这样。海口教师招聘考试内容,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内容是:《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内容是: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请问海南特岗教师的待遇好不好
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福利、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其中,特岗教师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
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在聘任期内,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受聘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扩展资料
教育部、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2020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0.5万名,其中海南设岗数量为700个。
2020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9年相同,具体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根据通知,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不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需要,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162名中小学教师。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具体岗位条件参见《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陵水县人才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给予对应金额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000 元/月,人才购房补贴2.4万元/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才住房租赁补贴1500 元/月,人才购房补贴1.8万元/年;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最多累计发放36 个月(3 年)。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专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
4.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26日至2005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8.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可以报考:
(1)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法律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思品学科岗位均视为符合“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要求),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音乐与舞蹈学(音乐)、美术学(美术)、体育学(体育)专业,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学术学位或部分专业学位,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关要求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如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不可以报考要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教育类研究生学科对应关系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执行,也可以该教育类研究生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时取得的师范类相应学科和教师资格证为准(即考生在就读研究生毕业或其就读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时的学科专业和教师资格证等报考条件符合相应招聘条件要求即可)。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4.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相关单位不愿意解除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6.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index.php/exam/?EXAMID=4894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26日9:00至2023年1月31日17:00。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10:30-13:30。
现场报名地址:海南迎宾馆南海厅(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三路9号)。
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或携带下述报名材料到达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寸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须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师范类或教育类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同时提供其就读全日制本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
考生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后,将由相关人员进行初审,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结果。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
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所有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录用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先组织笔试,后组织面试。
考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考生需及时关注。
(一)笔试
1.时间:拟定于2月4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2.地点:待定,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试作弊者取消笔试成绩。
(二)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陵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计划录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并入围面试考生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届时以公告为准。
请考生做好准备并随时关注。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从报名网页上打印)参加面试。
5.其他要求: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且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以学历层次排列,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以陵水户籍、海南户籍优先。
如仍然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结束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即考生面试和笔试全部结束离场后,可以到指定地点查看考试综合成绩。
全部成绩于考试结束在招聘点及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考点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六、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承诺书
综合成绩公布后1天之内,在招聘点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确定入围人员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
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
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陵水县教育局。
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在返程后5天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陵水县教育局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
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选岗、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完整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陵水县教育局报到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体检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未经同意不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岗
除招聘岗位人数为1个,对招聘岗位人数为2个及以上的,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学校。
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
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填报;笔试成绩分仍然相同的,以当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到场填报岗位的,将视为自愿最后填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
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体检、选岗、考察和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
空缺岗位可由陵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未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经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核准并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服务期5年。
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陵水黎族自治县。
九、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之日,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陵水教育
(九)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陵水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路39号陵水县教育局人事室。
邮编:572400
监督电话:0898—83315659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32696800。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
附件: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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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华侨中学招聘8名中学教师公告
海南华侨中学属海口市教育局直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使用计划和市教育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8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我校国际部教育教学水平。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共8名(数学2名,英语2名、化学1名,物理1名,生物1名,1名外语教师兼外事协调员)。
三、招聘对象
全国各地在职优秀教师(不含海南省其他市县的在编在职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并获得相当于国内本科以上文凭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仪表端庄,普通话达标,应聘各专业教师均要求英语口语流利,口音标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留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应聘英语岗位的人员,通过专业英语八级或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曾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并有优异的托福(或雅思)教学业绩或托福100分(雅思7.5分)以上考试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应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双语教学的能力,有英语国家留学经历或拥有包括英语的双学位或包括英语的双教师资格或研究生学历或托福成绩95分以上或雅思7分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应聘外语教师兼外事协调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是英语专业毕业,且熟悉学校外事工作。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13年7月19日至7月28日):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和海口市教育局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2013年7月19日至7月31日):
报名地点:海口市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办公室。
1.报名人员需填写《2013年海南华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在职教师提供以下材料: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和调动的证明、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重要荣誉证书或论文等(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同底照片3张。
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毕业生报到证、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近期体检证明、近期同底一寸照片3张。
市内报名人员到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办公室直接报名。市外报名人员将复印件材料邮寄至海南华侨中学办公室(7月31日前收到视为报名,转交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以受理),或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hnqzbgs@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898-6670239213707569441联系人:罗老师)。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的,若符合条件,考试前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逾期不予确认取消报名资格。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2013年8月1日至8月3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取消)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才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2013年8月10日):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含英语)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1)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59号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
(3)面试内容:英语授课、英语口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等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面试成绩通过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三个月(属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享受校内工作岗位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及美方给予的工作岗位津贴和相关待遇。
七、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华侨中学办公室
邮编:570206
电话:0898-66702392
附表: 2013年海南华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2022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公告(海口)
)
1.海南省机关幼儿园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专业参考目录
3.考生书
4.同意报考证明
5.海南省机关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毕业证明
海南省机关幼儿园
2022年7月28日
2022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2022海南特岗教师出公告时间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2022年5月31日。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海南省特岗教师的招聘公告。为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及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海南省2022年继续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招聘专项计划,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学前教育教师10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1000名。
2015海南海口文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16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教师的合理配置,提升学校办学档次,促进高中教育、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16名,其中中学教师30名、小学教师46名、幼儿园教师40名。
一、工作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一)高中教师招聘对象: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二)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三)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六)年龄限在35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七)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文昌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6月24—26日。
2、报名地点:文昌市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提供资料(报名登记表、思想表现鉴定表、材料目录表等表格请从网站公告附件下载)
(1)文昌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
(4)竞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
(5)外省在编人员应聘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相片2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时间:7月9—10日;地点:文昌市教师进修学校(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5、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学科岗位。
(2)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计划招聘的岗位。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面试采取答问形式进行评价考核。
(2)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岗位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2;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7月12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8月8日;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改革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分设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音乐、历史、美术、生物、地理、物理)、初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物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幼教等23个专业,重点考查考生适应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学科教学基本功。
4、考试成绩
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4:6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
考试成绩可登陆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同时在文昌市教育局公开栏公布。
(四)预录。
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预录对象。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集中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向社会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录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并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的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空编空岗的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3、若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则从该系列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 。
六、录用待遇及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我市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发放。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劳动服务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满后,被录用的教师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电话: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 63227892(市教育局监察股);咨询电话:63220821(市教育局人事股)。
点击下载》》》
2015申报竞聘人思想表现鉴定表
2015教师招聘材料目录表
2015教师竞聘报名登记表
2015年文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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