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考生须知)

本文目录
- 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考生须知
- 成绩出炉!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 2022年浙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
- 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 2022年江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 2022年江苏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 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 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
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考生须知
【 #卫生资格# 导语】 无 从中国卫生人才网获悉,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考生须知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至7月23、24、26、27、29、30日举行,相关安排调整如下。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7月6-30日期间,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操作方法: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通过“网上报名”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后,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
备注: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日期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前准备
请考生密切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按照要求提前进行健康监测、准备防疫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防护用品;考前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提前了解考场周边交通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到达考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健康和身份信息查验。
四、成绩查询和成绩单网上打印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成绩出炉!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广东卫生在线获悉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
已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
陆续向考生推送
考生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站
或官方小程序进行查询
网站查询方法
第一步:
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站,点击“进入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查分入口”。
第二步:
在查询页面输入证件号和准考证号,点击“查询成绩”按钮,即可查看考试成绩。
特别提示》》
考生请于2022年9月20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军队人员考试成绩在军队人才网(www.81rc.mil.cn)发布,请考生关注该网有关信息。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有关要求,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此外,各位考生需注意,“中国卫生人才网”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小程序是查询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的正式途径。任何声称“考试未过,可内部操作”、“内部加分”的消息均为虚假信息。考生若接到相关电话或短信,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谨防上当受骗。
2022年浙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 #卫生资格# 导语】 从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2年浙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2月30日,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转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卫办〔2021〕44号)精神,现就我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2、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3、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4、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5、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6、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7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6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4年,可报考主治(管)医师或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4、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5、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可报考主管护师;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三)其他
1、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
2、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3、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4、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专业设置变化
1、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2、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三、考试报名
(一)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11个市考点、省直考点和浙江大学考点。市考点设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浙江大学考点设在浙江大学医学院,省直考点设在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广场8号浙江省科协大楼1108室)。
(二)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浙江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学考点报名;非在杭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上年度已成功报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填报的信息中除报考科目以外,其他信息均与上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可按历史考生程序直接网上报名并自动确认,不需要到现场进行确认。历史考生是指报名参加过2021年度考试的考生,不包含缺考、违纪考生。
(五)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在2021年12月20-3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现场确认。在2021年12月21-31日期间,考生须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应配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以各考点公告为准)。
3.考试缴费。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2年2月15-25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4、全省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七)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2年1月14-20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八)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计算机考试:80元/人/科,纸笔考试:50元/人/科。
四、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119个专业。
(二)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专业共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其中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118个专业的4个科目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三)我省设置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五、考试时间
六、准考证打印
2022年4月1-1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军队考生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八、考区、考点报名咨询电话
考区:0571-87567831、87567833、87567812
省直考点:0571-87567831、87567833、87567812
浙江大学考点:浙大及附属医院考生请联系所在医院人事部门
杭州考点:0571-85456079
宁波考点:0574-87295659
温州考点:0577-55570357
湖州考点:0572-2760197、2760185
嘉兴考点:0573-82067603
绍兴考点:0575-88000185、85163360
舟山考点:0580-2555156
金华考点:0579-89103982
衢州考点:0570-3089932、8870308
台州考点:0576-88536397
丽水考点:0578-2618868
附件: 2022年浙江考区卫技考试考点现场确认安排表
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
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至7月23、24、26、27、29、30日举行。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10月29日、30日;
2.其他专业人机对话考试:10月28日、29日、30日。
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人机对话考试:10月31日。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卫生管理考试
人机对话考试:10月28日。
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至13日。
2022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试”考试时间仍为11月12、13日,但是各单元考试时间段有细微变化。首先是每天考试时间段从2场新增为3场,另外临床执业医师第一单元开考时间延后到16:30,而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助理医师第二单元开考时间提前至13:30。
同时,2022年医师综合考试”一年两试“报名缴费将于10月8日至10月14日进行,准考证将于11月3日至10日打印
2022年江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 #卫生资格# 导语】 从江西医考公众号获悉,2022年江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2月30日,具体详情如下:
广大考生,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2号),现将我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方式和时间
按照《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要求,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3、报名管理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设立考点,负责辖区内的报名工作。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021年12月20日-30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2021年12月21日-31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携带审核盖章后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2021年未通过的历史考生,今年报名时报考考区、考点、专业、级别、单位等维持不变且报名系统已自动确认,不需到现场递交材料确认,未被自动确认的考生需要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二)资格审核
报名点负责收集考生报名信息资料,汇总后报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考点),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学历、资历等条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定。
(三)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卫生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8〕6号),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考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2022年2月15日-25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2年4月1日-4月17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5、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成绩查询,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6、考点选择
报名考试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中央驻赣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及省直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到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健康委报名并参加考试。
在昌省直单位考生选择省直考点报考。
7、报名咨询
1.省直考点、南昌考点:0791-86737230(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南昌市民德路237号健康能力促进科)
2.九江考点:0792-8323277(九江市卫健委人事科,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卫健委)
3.上饶考点:0793-8209450(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广信大厦西楼)
4.抚州考点:0794-8236349、8215071(抚州市卫健委人事科,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770号)
5.宜春考点:0795-3222325(宜春市卫健委医学考试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
6.吉安考点:0796-8226389(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8楼)
7.赣州考点:0797-8169036(赣州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49号)
8.景德镇考点:0798-8509171(景德镇市卫健委人事科,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北苑31栋楼)
9.萍乡考点:0799-6879141(萍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萍乡市安源区吴楚东大道城市大厦六号楼)
10.新余考点:0790-6420508(新余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69号文化中心广电大楼12楼)
11.鹰潭考点:0701-6220586(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办公室人事科,鹰潭市经济大厦)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当地考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和“江西医考”微信公众号。
江西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2022年江苏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 #卫生资格# 导语】 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2年江苏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2月30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部省属有关单位,驻苏部队:
现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士)资格的条件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普通全日制学历,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二)报考初级(师)资格的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普通全日制学历,聘任药(护、技)士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聘任药(护、技)士满1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普通全日制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三)报考中级资格的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聘任医(药、护、技)师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聘任医(药、护、技)师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医(药、护、技)师满4年,其中报考主治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聘任医师满2年的,也可报考主治医师。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聘任医(药、护、技)师满1年,其中报考主治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其中报考主治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师工作。
二、2022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并须符合我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学位效用等同于学历。
(一)报考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供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
报考临床医学检验学(代码352)中级资格,后学历可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历。
(二)报考有护士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供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
(三)报考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应提供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学历(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四)首次报考医技类专业,应提供医技类或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具有低一级医技类资格的人员,应提供医技类或医学类专业学历。
首次报考眼视光专业,应提供眼视光学或眼视光技术专业学历。
(五)卫生系列内平考同级别资格,应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应的专业学历。
三、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四、凡报考有执业类别要求的专业,应具备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其中报考妇幼保健专业(专业代码364),执业类别可以为临床或公卫。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人员,可选择报考营养专业(专业代码382)中级资格,取得的资格可作为晋升临床营养专业高一级资格的依据。
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人员,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报考现岗位同级别资格,取得资格并工作满1年后,方可报名参加现岗位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2001年以来未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未达到国家公布的考试合格标准取得的地方初、中级资格人员,调入我省工作后,须报名参加同级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取得资格后,方可报考或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任职年限可前后累计计算。
五、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且受聘在乡镇卫生院(含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的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可提前1年报考。门诊部(所)、医务室,农垦、学校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人员,可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
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注册范围须包含全科医学。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注册范围须包含中西医结合或参加省级“西学中”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六、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苏卫科教〔2010〕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推荐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34号)报考临床、中医、口腔执业类别主治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于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2021年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22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可暂不作要求。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以提前一年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以直接报考。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八、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0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变更。各设区市具体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知为准。
(三)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2月15-25日,逾期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九、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一)《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工作岗位变动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六)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
(七)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 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会
2021年12月17日
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9、10、16、17日举行。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专业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分别负责西医和中医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下旬举行。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在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
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是:4月9日、10日、16日、17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专业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分别负责西医和中医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下旬举行。
考试范围: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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