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渠道有哪些)

本文目录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渠道有哪些
- 2023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 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
- 2023年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老师好考吗
- 广东省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专业教辅人员公告
- 2023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公告
-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管理岗招聘考什么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有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吗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渠道有哪些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1.学校官网招聘栏目:学校官网通常会有招聘栏目,公布教师海报和招聘条件,感兴趣的人可以通过官网了解更多详细信息;
2.学术网站:教师海报通常会发布在知名的学术网站上,比如中国教育在线、中国高校人才网等,感兴趣的人可以通过这些网站提交简历;
3.招聘网站:常见的招聘网站如智联招聘、51job等也会有这样的招聘信息,需要关注招聘信息,及时投递简历;
4.社交软件:学校也会通过社交软件发布招聘信息,比如微信、QQ等即时通讯软件,需要关注学校官方账号 or 学院官方账号。
2023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B01-B11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B12-B34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正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并提供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干部聘书、聘任文件或院校出具的证明;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3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3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3月1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3月1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7日9∶00-3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结束时间为考试当天开考前。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含学校经历从高中填起)”栏写明高中之后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请填写完整),时间具体到月。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符合“一、报考条件、第(五)条”中的第几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名称和起止年月,符合其他条件的要写明符合担任职务(或工作经历)和起止年月。
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1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考核方式
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1.B01-B11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试讲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2.B12-B32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试讲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
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试讲,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B33-B34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B01-B11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B12-B34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B01-B11岗位在试讲后(B12-B34岗位在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
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开具时间为三个月以内。
5.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劳动合同或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学工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
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取或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3日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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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2003年在全国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确定为全国八所优秀院校之一。2007年成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00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之一。2015年成为首批试点北京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的三所高职院校之一。201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职业教育“走出去”首批试点项目学校。2017年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被确定为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名单。
根据《北京市2022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北工职院政发〔2016〕31号)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一、招聘岗位
需求岗位、专业、学历学位、人数等信息详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优培计划”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范围
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在京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1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考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扎实,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施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等条件要求;
(四)截至2021年9月,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0月1日lt;含gt;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优培计划”招聘范围内。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招聘流程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5日17:00,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为
(三)资格审查
考生请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6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8日16:00前将简历(请按我校固定模板填写,模板详见附件2.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同步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zp@bgy.edu.cn,邮件主题及简历名称需注明“应聘职位代码+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户口所在地+姓名”,逾期未发送简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可于2021年10月26日9:00至2021年10月31日9:30期间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简历筛选
学校成立简历遴选工作组,遴选工作组根据考生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背景、工作(实习)经历以及与所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择优筛选。原则上按照不高于1:8的比例筛选进入后续环节,其中达不到1:8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后续环节。简历筛选结果将于10月25日前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组织推荐
考生填写《北京市“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人员推荐表》(附件3)上交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会同院系党组织,按照报考人员条件,负责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推荐表由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至我单位。
(六)资格复审
通过简历筛选人员均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优培计划”推荐表、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初始学历以来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初始学历以来的所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初始学历以来的所有阶段成绩单;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立项、结题证书等。此外,应聘人员为党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函件。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2021年11月18日9:00-11:00(视疫情变化情况确定),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我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暂定于2021年11月23日公布,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我校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面试
我校面试环节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及试讲”两部分
1.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包括科研工作介绍、专业知识测验、技术技能展示等环节。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实践教学能力以及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等。专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
2.面试及试讲:面试及试讲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健康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试讲主要考察仪态仪表、理论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控制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方面。面试及试讲过程中进行提问答辩。面试及试讲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及试讲”成绩分别按照5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通过分数线为80分(含)。总成绩排名在所招岗位需求人数以内且达到通过分数线的人员进入实习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及试讲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我校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八)实习
拟聘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5天实习,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及试讲成绩合格者依次递补进行实习。
(九)综合考察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和备案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和我校网站同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待拟聘用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如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2022年09月30日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电话:51511013/18618266417,联系人:赵老师,
学校主页:
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先进制造、石油化工和信息类专业为主,经管商贸专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属于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国家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单位,广东省示范性软件学院,广东省首家“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认证院校。学校现设有8个学院,已建成22个国家、省、市重点专业和示范性专业,其中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9个;教育部应用人才培养中心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广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3个、国家职业教育商务英语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和省级生产实训基地2个、市属高校协同创新创业教育平台6个。
学校详细资料请查阅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14人。其中,教师岗位4人,其他岗位10人(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党务宣传、教学质量监控、纪检干事、高职教育研究、科研管理、行政管理、辅导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2.学历、学位及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3.招聘人员类型。
(1)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次招聘不面向2022年毕业生。
4.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者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在我校以往的公开招聘中考察不合格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三)相关条件补充说明
1.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报考人员须在应聘报考前确认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于报考前取得职位要求的证书。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1年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对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如在报考前未取得的,需提供在读院校有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确保在12月31日前取得获认可的毕业证书(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2.专业要求。
(1)应聘者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5)。应聘者所学专业名称如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等),并填写《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详见附件4),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核时审核认定。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予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2)应聘者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及培养方向的要求,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该专业中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要求的须提供个人学习成绩表、院校说明等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4.政治面貌要求。
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党组织党员身份说明。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发布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3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资格初审。
由报名系统进行条件审核,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日期(待定)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准考证打印。如部分岗位根据规定需延长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相应调整,具体根据后续公告。根据规定时间按要求持证参加笔试。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系统,填写资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招聘审查将全程贯穿,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单位有权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报考的,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出具同意报考材料,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专业技术岗位首次报名未达开考比例的,可按有关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
4.笔试内容:
笔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岗位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开设培训班。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德育和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内容);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特别是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2)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养、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考生自行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待定,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方法:按笔试成绩的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按《广州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2)要求,须同时提供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并按要求发送电子材料到学校指定的招聘邮箱。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2)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承诺在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资格复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成绩高到低顺序从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需在接到通知(电话、短信或邮件)起2日内交齐所有资格证明资料以完成面试资格复审环节。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与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面试包括面谈和岗位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1)面谈环节: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均需以座谈会的方式考察,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性格、个人修养、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2)岗位能力测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两类进行。
①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②其他岗位(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书面表达、应变、组织协调能力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其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综合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综合成绩高于75分(含)且面试成绩高于65分(含)者方可录用。
(六)体检
1.以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可按照面试成绩合格的高低顺序递补;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可按答辩(或结构化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答辩(或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时,可通过对成绩相同者加试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2.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组织,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要求组织。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执行。应聘者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总工会网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管理
1.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职称聘任须符合广州市相关政策及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要求及管理规定。如考生咨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有责任告知相关聘任规定,以便于考生决策。此类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3.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所聘用岗位享受国家、省、市及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用人单位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递补原则按照体检递补规则。
1.体检不合格的(含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但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或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进行体检复查的。
2.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的投诉且经调查核实后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更新申报,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绿码、有效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准考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等级以上口罩,科学佩戴口罩。
(五)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六、纪律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与监督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小组,由广州市总工会纪检部门和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
广州市总工会招聘咨询电话:020—83188089,监督电话:020—83188086。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20—87602842,监督电话:020—8769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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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职业学校,隶属于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是一所集职前、职后、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公共服务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综合性办学机构。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专业要求
基本要求
印刷媒体教师1印刷工程
专业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专业要求相关背景;
4.有教学工作经验、教师资格证、相关职称者优先。
艺术设计教师1艺术设计专业语文教师1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教师1英语专业党政办工作人员1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中国语言学类专业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对口,精通本专业的相关知识;
4.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5.党政办工作人员为中共党员,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图书馆员1图书馆学、档案学专业实训管理员1计算机类、包装工程
专业信息中心管理员1计算机类专业以上岗位工作地点为宝山校区、青浦校区、钦州路办公区。
二、岗位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沟通能力强,普通话良好,身心健康。
3.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4.“专业名称”、“专业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我们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老师好考吗
不好考。
根据2023年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信息公告显示,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老师需要应聘人员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有普通话证书,有过硬的专业知识,逻辑清晰,认真负责,要求多,不好考。
在应聘老师时要注意自己的穿着打扮,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时刻保持专业素养。
广东省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专业教辅人员公告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专业教辅人员公告
为加强职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技能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文件)的规定,决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和专业教辅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具体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应聘者笔试、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分者录取,如各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总成绩不及格者(总分100分,不满60分者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c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报到证(校医岗位除外),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④填写《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者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和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每位报名者只可报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4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办公室(潮安区古巷镇枫洋洋铁岭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楼5楼)
(三)资格审查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务工作由市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招考采用笔试、面试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50%)
①笔试内容:考试的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教育教学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②笔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1:00)
③笔试地点: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④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c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向社会公布。
2、面试(50%)
①面试内容:
采用专业理论课和实操课试教方式。面试内容包括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和相应的专业教辅实操能力等。
②面试人数: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③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⑤公布成绩。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c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核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同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c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学校办理招聘手续,招聘学校在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15728459177
附件:
1. 2013年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和专业教辅人员职位表.doc
2. 2013年潮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潮 州 市 教 育 局
潮 州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3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公告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省“工匠”称号或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技能测试)。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提供本人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资格复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
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考核方式
A01-A20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A21-A24岗位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与面试
1.A01-A20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或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2.A21-A24岗位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与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或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技能测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在本专业领域的实际技能操作水平。
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A01-A20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A21-A24岗位最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用或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1日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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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管理岗招聘考什么
语言表达能力。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管理岗招聘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知识能力,包括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处理能力、管理能力、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培养交通运输和工程技术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拥有多个专业和实验室。管理岗位是该学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职位,需要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有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吗
您好!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每年均会举办校内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以帮助应届毕业生尽快找到工作。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就业招聘会通常在每年的3月至5月举行,时间长达2-3个月。招聘会上会有众多企业参加,提供各类岗位职位的就业机会,毕业生可以现场了解企业状况,提交简历并参加面试,争取获得Offer。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0届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已于3月中旬启动,目前已有数十家企业参加,提供了上千个岗位职位,涉及IT行业、电子技术、汽车制造、金融业等多个专业领域。已有部分毕业生通过招聘会成功获取Offer,但招聘会将持续至5月底,希望更多毕业生抓紧时间准备简历与面试,争取在招聘会上实习Offer。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每届就业招聘会通常都会邀请学校内相关企业与单位参加,这为毕业生提供了较大的就业机会。同时,招聘会也会邀请北京、天津等周边城市的知名企业,帮助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获得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综上,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每年均会举办校内毕业生就业招聘会,这为毕业生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与匹配的机会,值得应届毕业生积极参加。通过招聘会 nicht 只有可能获得心仪工作机会,也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自己的专业方向,有助于未来的发展定位。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了解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提供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其他问题,也请告知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祝求职顺利!
此致
礼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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