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2022年青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暂停举行)

本文目录
- 2022年青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暂停举行
- 2023青海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 青海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 2023年青海省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859人公告(事业编512人)
- 2023年青海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
- 事业编准考证在哪打印
- 2023青海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安排
- 青海2022年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
- 甘肃省考2023笔试成绩查询入口: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 青海一级建造师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青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暂停举行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通知,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暂停原定于11月19-20日举行的青海考区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
12 一建法规背诵强化手册
格式:PDF大小:628.3KB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1159.01KB关于暂停举行青海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当前我省疫情防控最新形势,经综合研判,并请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同意,决定暂停原定于11月19-20日举行的青海考区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后续安排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暂停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971-8258589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11日
考生问答
一、问:为什么暂停举行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答: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作为承接考试主体的学校(高校)实施封闭管理或未开学,严控人员聚集,已不具备正常开考条件。
二、问:为什么不在没有疫情的市州组织考试?
答:考试属于人员聚集性活动,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省报考人数六千余人,且目前存在封闭控制区域,大量的、大范围的人员在市州间流动,目前防控形势下无法实现。
三、问:后续考试如何安排?
答: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后续安排目前暂未确定,待明确后将及时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公告。如安排补考,仅限已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参加,且无需再次进行报名、缴费,届时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正常参加考试即可。如不安排补考,将对报考成功人员统一安排退费,考生无须申请,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暂停的三项考试实行合格成绩滚动管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四、问:现在能否办理退费?
答:为便于做好补考与退费工作的衔接,待国家后续明确是否组织补考后,统一安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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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青海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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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青海初级经济师资格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青海初级经济师官方报名入口在哪?报考青海初级经济师考试的同学请看这里!小编根据往年报名时间为大家整理了青海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
青海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青海经济师报名常见问题答疑
常见问题一:注册信息中姓名及证件号码如何修改?
用户注册后,则不允许修改姓名及证件号码,如果注册姓名或证件号码有误,考生可重新注册。
如果姓名有误,重新注册时,系统会提示“该证件号码在注册库中已经存在”,点击“确定”继续操作即可。
常见问题二:绑定手机时无法接收到短信验证码如何处理?
查看手机本身是否有拦截软件,拦截了验证码短信。建议考生将手机卡放到其他手机上重新接收。
常见问题三:报考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的信息有填错的地方,如何修改?
1.报名信息确认前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在报考状态流程图点击“信息维护”进行操作。
2.确认或资格核验后允许修改信息的情况 报考该类设置的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或资格核验后,左侧菜单会出现“修改报名信息”选项,考生点击“修改报名信息”或右侧流程图中“信息维护”,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其他情况修改信息 报名确认或资格核验后,如左侧菜单无“修改报名信息”选项,考生则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如因特殊原因进行修改,请电话联系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
常见问题四:网上支付,但报名系统显示还未完成报名怎么办?
该情况是由于网络或其他因素导致支付平台支付信息无法返回网报系统。首先请核查银行卡是否扣款,若确实扣款,请记录支付订单号,联系本省人事考试机构进行支付记录核对。
常见问题五:报名注册的时候,姓名中有生僻字怎么办?
如姓名中有生僻字无法输入,可以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输入,如果找不到所需要的汉字,请下载并安装华宇拼音输入法和汉字大字库(内含75000个汉字),用华宇拼音输入法的拼音或部首法输入(也可使用海峰五笔输入法输入),如果仍找不到所需汉字请用同音字加中括号代替。示例:如姓名为王晓,代表沛为生僻字,其写法是草字头下面一个北京的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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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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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省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859人公告(事业编512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青海省招聘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59名。招聘程序: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素质高学历人才,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8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3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带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3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
引才公告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新闻网、青海人才工作网、青海三江学堂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填报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的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三)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的学历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线上主要采用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考核。
1.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面谈、专家评价、学术成果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2.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试讲、面试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3.引进紧缺专业本科学历的,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工作根据需要可在集中引才地区组织进行,也可先签订意向性协议,再到用人单位参加考核测评。具体考核测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国内2023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双方协议)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体检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考察(政审)工作除对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应聘人员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企业引进人才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简化程序。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按以下方式办理入职手续。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级、市(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2.使用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由公立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合同期内,按照“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依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3.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待遇,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照规定享受与该企业员工相同的各类社会保险。
四、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在我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1、2022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除享受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也可按照《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9〕112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青教基〔2019〕80号)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省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由省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具体标准是: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4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10万元;本科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3万元。
各市州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按照各地区有关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中央驻青单位和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由引进单位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
(二)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在青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省级人才保障周转住房。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各市州、省直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3.享受“家庭式”人才引进政策,对省级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在服务期内可以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规定在空缺编制内直接考核聘用。
4.按照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的原则,从优保障子女入学。
5.事业单位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
6.事业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来青前的收入水平和在青工作绩效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同意后,协商确定其合理薪酬;也可以课题、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企业可按照相应规定确定其合理薪酬。
7.优先推荐参加学习进修、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8.各用人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9.由省委人才办建立长期联系服务机制,采取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密切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等省级人才项目。
六、具体事宜
2.青海省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需求汇总表(企业)(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原文标题:青海省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6f99adb01b92079508b24e61d76eae68.shtml
2023年青海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一级警长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考录人数。
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全省公开考录一级警长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共381名。
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
(二)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考范围。
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考录。
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从青海省入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
(四)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005年2月2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7年2月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
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00至2月9日23:30。
报名调剂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9:00—16:00。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
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外,报考年龄、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所需具体材料请与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联系),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
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分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科目。
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公安专业科目分值为100分。
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20%。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8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20%+政策加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
申论 14:00—16:30
2023年2月26日:
公安专业科目 9:00—11:00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加分政策。
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
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
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
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青海生源、从青海入伍或者具有青海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
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
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
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六)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
面试前,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统一组织;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
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开考比例。
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
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
考察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公安局负责。
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十)调剂补录。
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
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
2.报名。
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3.核实笔试总成绩。
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申论(占笔试成绩40%)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20%)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
4.政策加分方法。
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
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
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
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
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5.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6.合成总成绩。
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
(十一)雷同卷鉴定。
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专业和学历。
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
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
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十三)基层服务年限。
市州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级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
县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录用职位所在市(州)辖区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省内其他市(州)的同级或者下级机关、其他省的机关。
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十四)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
考录工作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376 0971—8293046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71—8482336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9(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附件:202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列表:
202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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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准考证在哪打印
事业单位准考证在报考的网站上打印。
用电脑或手机搜索自己报考省份的考试信息网,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为例,搜索“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后缀有官网标识的链接进入。点击网页上的准考证打印,点击打印入口下面的“点击此处去打印”,提示登录考生账号,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即可。
考生账号登陆之后会让弹出准考证打印须知,点击下一步即可,页面会显示你的报名信息。拉至最底页会有打印选项,点击打印即可打印纸制准考证。
在打印准考证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个人信息无误,然后将个人信息和考试须知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不能将相关信息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建议更换浏览器并调整页面设置,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8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访问系统。
2、打印准考证后,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提前查看考场,熟悉乘车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2023青海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安排
2023青海公务员考试笔试即将开始,本次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考试公告及各项考试安排。详细的2023青海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请见下文。
一、2023青海公务员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00
申论14:00—16:30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2023青海公务员笔试科目和权重
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三、2023青海公务员笔试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青海公务员笔试一般在考试后一个月出成绩,例如2月25日笔试,预计3月下旬出成绩。在成绩公布当天,考生就可以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青海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上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以及面试名单。
》》9.9高顿1V1公考规划,助你突破笔试瓶颈
青海2022年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
青海2022年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官网是什么?中级经济师考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符合经济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青海2022年中级经济师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下文为大家介绍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及报名条件信息。
一、报名入口官网
中国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
全国各地报名时间请查看》》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中级经济师中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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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考2023笔试成绩查询入口: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3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已经在2月25日到2月26日顺利举行,笔试结束后不久就是成绩查询的时间,在成绩查询之前,我们需要知道甘肃省考2023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是什么,快来跟着高顿公考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甘肃省成绩查询入口》》》
年份笔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天数
2023 2023年2月25日、26日3月底前--
2022 2022年7月9日、10日7月25日15天
2021 2021年3月27日4月26日30天
2020 2020年8月22日2020年9月7日16天
2019 2019年9月7日2019年10月10日33天
2018 2018年4月21日5月30日38天
2023甘肃省成绩查询网址: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2023甘肃省成绩时间预计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发布,考生可使用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023甘肃省考成绩查询预约入口》》
2023甘肃省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招录单位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本人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公务员考试资料领取
青海一级建造师网上报名时间
青海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比较关注青海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为大家分享如下:
现在关于2023年青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已经公布,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和15日,一建考试报名的通知也已经发布,我们一起看看2023年青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2023年青海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一建报名的时间为7月10日9:00—7月21日0:00,在这期间报名一建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
2023年青海一建报名流程
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 target="_b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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